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各地精心设计,严密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十八大精神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实效性。
辽宁:对重点干部分层次轮训
辽宁省委组织部分8期对省委管理的市厅级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进行轮训,并先期举办3期轮训班,分别对各市市委书记、市长,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委管理的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各市市委副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委)副书记、省委管理的高校党委副书记,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省委高校工委管理的专科院校党委书记、校长;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等部分重点干部进行培训。
培训的一大特点是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设置相对应的课程内容,既保证了全员轮训的整体性,又兼顾各层次干部的特殊性。在保证学员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对各市、省直、企业和高校的“一把手”侧重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文化强国等重大问题的培训;对各单位副书记着重加强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培训;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加强抓好落实等方面的培训。
重庆:“1+9+10”方式提高实效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重庆市设置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专题辅导报告,各级各部门以此为基础,结合行业部门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培训专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重庆采取“1+9+10”的方式,对市管领导干部和部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重点培训。“1”:即在市委党校举办1期“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集中培训各区县党政“一把手”和市级部门、高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过党校视频系统同步培训区县其他市管领导干部和区县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9”:即分宣传、统战、政法、教育、科技、农业、卫生、国资和市直机关9大系统,举办市管副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0”:即举办10期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示范培训班,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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