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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
(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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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現將五年來的工作向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如下,請審議。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糾正了“文化大革命”的錯誤,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恢復了正常的政治生活和工作秩序﹔系統地清理了“左”的思想,平反了大批冤假錯案,整頓了各級領導班子﹔大批黨的優秀骨干恢復工作,基本上清除了“四人幫”殘留的政治勢力﹔黨在思想上、政治上實現了團結和統一。黨和國家面貌發生的巨大變化,為我們做好紀律檢查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政治環境。同時,我們面臨的任務仍很艱巨。由於長期以來不少同志對黨在執政條件下黨員思想可能出現的問題缺乏正確認識,由於“四人幫”的破壞,以及新形勢下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封建殘余思想對黨的侵蝕,黨內思想、組織、作風不純的問題相當突出。黨內不正之風的滋生蔓延,嚴重損害黨和群眾的關系,削弱黨組織的戰斗力。從上述基本形勢出發,陳雲同志提出“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基本任務,就是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中央紀委確立了以端正黨風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方針,同黨內一切違反黨的綱領、原則的錯誤行為作斗爭。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剛剛重建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集中精力開展拔亂反正和端正黨風的工作。為了糾正被“文化大革命”顛倒了的黨內是非,中央紀委與各級紀委投入很大力量,參加了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案件以及與兩案有牽連的人員的清查工作﹔審查了康生、謝富治兩人的嚴重罪行,經中央批准,做出了將他們開除出黨的決定。同時,對劉少奇、潘漢年、瞿秋白等同志的案件進行復查,經中央批准,做出了平反和澄清是非的結論。為了消除“文化大革命”在黨的組織、思想和作風建設上造成的混亂,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共同起草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並根據《准則》精神,嚴肅處理了一批嚴重敗壞黨風、違犯黨紀的案件。1982年春,中央就打擊經濟領域中的嚴重犯罪活動發出緊急通知后,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委即全力投入這場斗爭,為改革開放掃除障礙。上一屆中央紀律撥亂反正、端正黨風所取得的重大成效,對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起到了重要作用,為本屆中央紀委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五年來的主要工作
五年來,中央紀委和各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努力貫徹執行黨的十二大為紀檢工作規定的任務,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一、糾正黨內不正之風。
五年來,中央紀委在大力倡導恢復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三大作風的同時,努力糾正黨內不正之風,並協同政法部門查處違法亂紀行為,糾正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對於廣大群眾強烈不滿的歪風邪氣,各級紀律檢查機關,針對不同時期發生的傾向性的問題,採取了逐個清理和糾正的辦法。認真查處了在招生、招工、提干、出國、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建房分房中以權謀私和用公款請客送禮、揮霍浪費等不正之風,以及亂砍濫伐森林、失職瀆職等違法亂紀活動。對中央指出的領導機關作風中的六個嚴重問題,集中力量進行了清理和糾正。同時,與有關部門一起,糾正帶有行業特點的不正之風。
在中央作出整黨決定后,各級紀檢機關,積極參加了整黨的全過程,為整頓黨風、嚴肅黨紀,做了大量工作。
鄧小平同志指出:“抓精神文明建設,抓黨風、社會風氣好轉,就是要從具體事件抓起”,“越是高級干部子弟,越是高級干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抓住典型”。幾年來,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機關查處了大量違紀案件。從1982年到1986年,共處分違紀黨員650141人,其中開除黨籍的151935人。1985年和1986年,處分省軍級干部74人,地師級干部635人。對周而復嚴重違反外事紀律案,原吉林省委常委兼宣傳部長徐吉征犯有包庇性質的錯誤案,原安徽省委常委兼秘書長洪清源受賄案,原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倪獻策腐化墮落違法亂紀案,原中共中央委員、國家民航局局長沈圖嚴重違反外事紀律、以權謀私案,原林業部黨組書記、部長楊鐘嚴重官僚主義案等,都嚴肅進行了查處,在黨內外產生了較大影響。
二、檢查黨的方針、政策執行情況。
五年來,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機關,注意檢查了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工作中,背離黨的方針、政策的問題。例如,曾經有一時期,有些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一哄而起經商辦企業,一些部門和單位濫發獎金實物。對此,各級紀檢機關及時檢查並進行了糾正。山東成武縣委的領導班子存在嚴重不正之風,不能正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中央紀委和山東省紀委檢查發現后,建議省委改組了縣的領導班子。1985年,中央紀委嚴肅查處了海南島進口和倒賣汽車的大案,檢查和糾正了海南行政區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違背黨中央對海南島建設的方針和指示的嚴重錯誤。中央紀委就此致信廣東省委,廣東省委總結了經驗教訓,不僅促進了海南島及廣東的改革、開放沿著健康的方向發展,而且在全國一些地區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中央紀委還對福建省晉江以及河北省承德等地制造銷售假劣藥品問題,進行嚴肅查處﹔向晉江地委和行署黨組發出公開信﹔並就制止制造和銷售假劣藥、假劣產品致信各級黨委。這對推動全國查處假劣產品的工作,糾正一些經濟部門的錯誤經營方向,起了一定作用。
三、維護四項基本原則,加強黨的政治紀律。
五年來,中央紀委把維護四項基本原則、加強黨的政治紀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在同干擾改革、開放的“左”的錯誤作斗爭的同時,堅決反對否定社會主義制度、主張資本主義制度的資產階級自由化。1983年,鄧小平同志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作了思想戰線不能搞精神污染的重要講話以后,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機關堅決貫徹執行,及時向中央和各級黨委反映這方面的情況。針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泛濫的問題,為堅持和維護四項基本原則,中央紀委發出了《關於共產黨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章的通知》。通知強調,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和行為是違背黨章總綱的,也就是違犯政治紀律的﹔所有黨員和黨員干部必須遵守黨的政治紀律。今年初,將犯有違背政治紀律錯誤的王若望、方勵之、劉賓雁開除出黨。
四、保証和促進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
1984年,我國以城市為重點的經濟體制改革逐步展開。中央紀委明確提出了支持、保証改革的方針和原則,作出了《加強紀律檢查工作,保証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的決議,號召廣大紀檢干部深入改革,為改革排除阻力。在改革開放深入發展的形勢下,陳雲同志指出:“黨的各級紀檢工作部門不僅要對妨礙、破壞改革的人和事堅決反對和糾正,而且更要使紀檢工作成為促進改革的重要力量。”幾年來,中央紀委召開過全國端正黨風工作經驗交流會、沿海開放地區紀檢工作座談會等,交流和推廣抓黨風、保改革,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一起抓的經驗,陸續通報了一些地區如何使紀檢工作成為促進改革重要力量的典型經驗,對各級紀檢機關從紀檢工作角度保証、促進改革產生了好的效果。
在改革中,有些地方和部門錯誤理解規章制度要改革,權力要下放的精神,出現了“黨的紀律要鬆綁”等錯誤思想,有的甚至說紀檢機關是改革的絆腳石。中央紀委及時察覺了這個問題,1984年8、9月份召開省市區紀檢工作座談會,糾正了把端正黨風與改革、開放、搞活對立起來的錯誤認識。明確指出,紀檢機關支持改革,就要對違反黨的政策、破壞改革措施、違法亂紀的黨員嚴格執行紀律,對黨員進行黨性教育。因此,不僅不能放鬆黨的紀律,而且要堅決查處黨員干部中打著改革的旗號,鑽改革的空子,謀取私利等違法亂紀活動。在同年10月召開的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上,陳雲同志指出:“紀檢工作應該研究新情況,適應新情況。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共產黨不論在地下工作時期或執政時期,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各級黨委、紀委貫徹了會議精神,排除錯誤思想干擾,堅定地支持、促進改革。1986年春,黨內和社會上又出現了把紀檢工作同改革對立起來的錯誤觀點。對此,中央紀委及時進行了批評和糾正,指出對勇於改革、勇於探索的同志和單位,既要堅決支持幫助,又要對改革探索過程中發生的失誤、偏差進行糾正,才能使改革健康發展。
五、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
當我們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后,社會生產力迅速提高,國民經濟蓬勃發展,同時經濟領域中的嚴重犯罪活動也猖獗起來。1982年,中央就打擊經濟領域中的嚴重犯罪活動發出緊急通知以后,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委,受命作為中央和各級黨委領導這場斗爭的辦事機構,即集中力量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嚴懲了走私販私、行賄受賄、投機詐騙、貪污盜竊等嚴重犯罪分子。1983年9月,中央紀委召開全國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的工作會議,糾正了那種認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會妨礙改革開放的錯誤思想,克服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加強了清查和打擊的力量。中央紀委會同中央政法委員會下發了《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罪犯的意見》(即《十條》),根據復雜情況,規定了一些政策界限,推動了斗爭的深入開展。從1982年2月到1986年7月底,全國在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中,受黨紀處分的黨員67613人,其中被開除黨籍的25598人。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取得的重大勝利,對貫徹執行改革、開放政策,保護干部和群眾改革的積極性,增強黨員、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抵制資本主義腐朽思想侵蝕的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處理大量來信來訪,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這幾年,各級紀檢機關把黨員和群眾的來信來訪,作為聯系群眾、了解情況、接受群眾監督的重要渠道,並且通過這一重要渠道,發現黨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了解到一批黨員違紀案件的線索和信息。不少大案要案的線索是來信來訪提供的,一些領導干部、包括一些高級干部的違紀問題,是群眾來信來訪揭發出來的。根據幾年來的統計,來信來訪提供的情況多數是屬實和部分屬實的﹔少數反映情況不實﹔提供假材料、誣陷的是極少數。實際情況表明,認真處理來信來訪,發揮紀檢機關信訪工作的信息作用,是做好紀檢工作的重要條件之一。
端正黨風、糾正黨內不正之風的工作,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逐年 都有進步。黨風的主流是好的。黨中央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是完全正確的。幾年來,在黨中央領導下,各級黨的領導班子進行了整頓,黨組織的活力、戰斗力增強了。絕大多數黨員是好的,一些黨員的不正之風已經引起了全黨注意,全黨反對和糾正不正之風的決心已大為加強,全黨抓黨風的局面初步形成。因此,對端正黨風持悲觀、無信心的觀點是不對的。誠然,黨內不正之風仍然嚴重存在,甚至此伏彼起,糾而復生。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對黨內不正之風的嚴重性、危害性缺乏應有的認識,致使有些嚴重不正之風不能得到及時制止和糾正。還應當看到,“文化大革命”在一些黨員中造成的思想影響還沒有完全消除,加上對外開放后,資本主義腐朽思想的難免侵入,黨內缺乏黨性鍛煉的黨員、干部會受到各種錯誤思想的腐蝕,並由此產生各種不正之風。因而,端正黨風的工作帶有長期性,需要作堅韌不拔的努力。
五年工作的主要經驗教訓
五年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取得了成績,也存在不少缺點和不足,如執行紀律不夠嚴格的情況仍然存在,排除干擾不夠有力﹔結合辦案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做得也不夠。主要的經驗教訓是:
一、全黨應正視在執政條件下黨員思想可能產生的問題,加強黨性教育。
我們黨過去處於戰爭和白色恐怖的環境,這在客觀上,對我們的黨組織和黨員是嚴酷的考驗,也是一種無形的監督。那時入黨,就是要全心全意為革命理想艱苦奮斗,隨時准備犧牲個人生命,所以當時入黨的黨員大部分思想作風較好,因而黨的戰斗力很強。但是在黨成為全國執政黨后,黨所處的地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確有一部分人認為入了黨就有權,抱著利己主義人生觀入了黨,正如列寧在《關於接受新黨員的條件》一文中指出的,“參加執政黨的引誘力很大”。另一方面,有些從殘酷環境中奮斗過來的老黨員、老干部,過去經過了“艱苦關”、“生死關”,但在黨執政條件下,卻過不了“權勢”、“頌揚”、“名利”這幾關,思想逐漸被腐蝕。對於黨員中可能發生的這些思想變化以及錯誤行為,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和黨的八大就已指出並反復強調過。但在很長一段時間,並沒有引起足夠的認識。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對黨的肌體的嚴重破壞,加上在改革、開放的條件下,資本主義腐朽思想的侵蝕,使各種違反黨性原則的錯誤觀念和錯誤思想作風滋長蔓延起來。
幾年來,各級紀檢機關處理了成千上萬的不正之風案件。但如前所述,常是此伏彼起,或糾而復生,究竟是什麼原因呢?這不能不引起深思。我們認為,產生各式各樣不正之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黨員干部的思想意識講,以以權謀私為主要形式的嚴重個人主義,對黨和人民極端不負責任的嚴重官僚主義,目無黨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義,是產生各種不正之風和違法亂紀行為的根本原因。什麼樣的思想意識,產生什麼樣的行為。只是就事論事,是不能從根本上遏止不正之風的。不從改變思想作風這個根本點上著手,就難以改變一些黨員搞不正之風的錯誤行為。我們從多年的實踐中,得到的一個重要經驗教訓是:黨在執政條件下,加強黨性教育、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執政黨黨風建設最主要的課題,是端正黨風的當務之急。各級紀律檢查機關,不僅是查辦違紀案件的機構,同時也是黨的思想作風建設的一個重要部門。
為了糾正黨內不正之風,中央一再指出,必須制定和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規章制度不健全,不可能有統一的規范,統一的是非標准,統一的行為約束。制度對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端正黨風和社會風氣是極其重要的。黨的思想政治工作,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能夠更好地保証制度的正確實現,兩者是統一的。為了使嚴格的規章制度成為黨員行為的規范,就必須有黨性教育作保証。因為如果思想作風是錯誤的,有制度防范,也會有人去鑽規章、制度的空子。總之,必須重視建立和完善嚴格的規章、制度,同時還必須重視在執政條件下黨員思想可能發生的問題,堅持不懈地抓黨性教育,糾正黨員的錯誤思想意識,才能從根本上糾正各種不正之風。這不僅是紀檢機關積數年工作得出的深刻體會,也是值得全黨同志思考和重視的經驗教訓。
二、紀檢工作要適應新形勢,支持和促進改革。
過去5年,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機關為改革排除障礙,在改革、開放過程中糾正出現的錯誤傾向,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使紀檢工作為改革、開放服務。近年來,各級紀檢機關按照陳雲同志所強調的“要使紀檢工作成為促進改革的重要力量”這一重要原則,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和探索,總結出一些支持和促進改革的經驗。”
黨的紀檢機關必須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根據我們的體會,紀檢工作支持和促進改革,就要堅決維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對於堅決貫徹黨的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的同志,旗幟鮮明地給予支持和保護,決不允許挫傷他們的積極性﹔對於在改革中發生失誤或有缺點、不足的,及時地幫助他們總結經驗教訓,熱情地鼓勵他們改正錯誤或失誤﹔對於打著改革的旗號破壞改革、謀取私利的人和事,堅決反對和糾正。
三、從嚴治黨必須嚴肅黨紀。
改革開放的過程中,要保持黨的領導作用,就必須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不少地區和單位紀律渙散,執行紀律失之於寬。有的地方,對違紀現象姑息遷就,放任不管,即使查處也是大事化小,草率了事,有的甚至放縱包庇。部分黨員干部紀律觀念淡薄,違背民主集中制,個人擅自決定重大問題,以致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事故時有發生。紀律鬆馳,黨員紀律觀念淡薄,使一些腐敗現象消除不力。在執政和改革、開放的條件下,特別要強調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強調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決改變紀律渙散的狀況,堅決清除那些腐敗分子。否則,就會危害黨的純潔性,破壞黨群關系,破壞黨的戰斗力。
嚴肅黨的紀律,第一位的是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也就是說,黨員的言行必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必須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一個中心和兩個基本點,這是黨的政治紀律。近幾年來,反對“左”的錯誤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斗爭,充分表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的重要性。有的黨員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在報刊或公開場合隨意發表否定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總方針的錯誤言論。聽任這些錯誤言論自由泛濫,就不能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不能保証全黨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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